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对侵占财产罪的构成规定如下:
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客观方面表现非法占有、挪用、毁坏公私财物
侵犯财产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本案例中侵害的客体为网络虚拟物品(极品物免甲和极品IE猪)所有权,其虽然是无形的,但它具有确定的财产属性和价值,可以被人们管理、支配、控制和利用,因此可视为我国刑法意义上的公私财物。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极品物免甲和极品IE猪的非法占用。且犯罪人嫌疑人在本案中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该物品所有权及使用权的故意表现。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犯罪动机明确、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对被告所述自身财产遭受侵占的遭遇本席虽表示同情,但并不能成为被告以相似手段侵占他人财产的理由。
因此,本席裁定被告人(虚拟账号所有人即ACC==PIRA96玩家)侵占他人财产罪名成立,应立即归还所属受害人(虚拟账号所有人即ACC==tanke玩家)全部虚拟财产,并赔礼道歉。
鉴于案件特殊性,建议被告与受害人达成刑事谅解,争取取得受害人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