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1楼yuyuanqiu于2009-12-31 11:36发表的 :
再谈另外2个个人意见:
1、如果有人在拍卖主贴的可接受货币中未列出lgc(这里以lgc为例),但在兑换比例中又有lgc(这种情况在以前的实际拍卖中出现过),那么竞价者能否以lgc出价呢?
2、如果可接受30#(以30#为例),但未给出兑换比例,规则上说按wjb计算。不过wjb也没有明确30#的具体价值,只是说soj+,不够明确的话仍然无法计算谁的出价领先,也无法计算实际支付金额(比如中标者提供30#,并认为30#=soj+2lgc,而卖家认为30#=soj+3sc,难免又一场争吵)。这种情况又该如果处理?
个人建议:wjb只给出大概价值而不够明确的,视为不接受该物品。
这个的第一点,以主贴中出现的所有货币为准
把接受货币和兑换中出现的货币视为和的关系,两者相互补充,总的种类视为合理的交易货币,当然了,至于元宝的话,就算不写,已经有规定了
第二点问题上次我也发现了,不过写初稿时候确实忘记了,多亏你想到,上次有个帖子接受货币里就有50mf wt,价值视def和反弹而定这样的字样,以后这种货币视为不合格
以后规定货币必须是明确价格的,比如soj 、7mf的sc、元宝、lgc等,有变数的比如wmd、wmk、wt、7+等不具体等值一律视为无效货币
当然,可能有人会提问带属性的7MF sc或者带life的lgc怎么算,这个交易时候自己和卖家协商,商定价格,如果协商不下,就用其他货币支付,非要用此种货币支付,视为pt光板价值
有变数的卖家又愿意接受或者希望竞拍者能支付的东东,可以在主贴最后的补充说明里列举
然后交易时候协商,商量的下就等值支付,商量不下就用其他货币,支付双方都不得强求
还有就是有变数的东西指定具体范围并明确范围内的固定价值的话也是有效
比如140-147wmd=4sc 50wt(不论def和反弹)=ist 等,但是50wt=lgc+这样的比例视为协商货币,出价过程中用50wt出价的视为无效,这个尤其要竞拍者注意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拍卖的人自己弄好,不然搞砸了是自己的拍卖帖,呵呵
而30#之流卖家未注明兑换比例而wjb为浮动范围的如果出价中出现视为范围最低值,比如30#=soj+,那么用30#出价就等于是soj
不过我想到时候的处理方法是列举接受货币,之后必须将所有非SC的货币包括元宝明确等值成sc,否则版主有权判拍卖贴无效
这个是卖家注意一小步,其他人方便许许多的最可行的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