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冲突集中爆发 国务院欲修改《拆迁条例》
2009年12月08日 08:55中广网
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务院正在准备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目前已经组织了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等相关部委局,再次进行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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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语胡说:
47岁的中国公民——唐福珍与暴吏抗争了几小时,又死神搏斗了16天,最后还是在孤独的无助中地走完了生命的最后路程,离开这个让她至死也看不懂的悲惨童话世界……
中国式的惨烈拆迁,弱小与强权的对抗,肉体与铁甲的拼搏,血与火的震撼,不屈生命的以死呐喊,终于撕裂了阴暗的天空,透出一丝亮光……国务院欲修改《拆迁条例》!
立法,又一次的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即将开始。希望仿佛又出现在弱小者的眼前,遥远、渺茫,隐隐在前面闪着光……能感觉到,却没有一点点能融开严冬寒冰的温暖。
法,现在的中国早就立得够周全了,从《宪法》到《物权法》,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早就将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完善得已经够完善了。
其实,现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不是立法,而是依法执法,是尊重已经制定的所有法律法规。特别是制法者、立法者、执法者要带头依法执法,要带头尊重已经制定的共和国所有法律法规。这才是中国法治建设的真正关键!
如果,《物权法》真的被尊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就不可能大于《物权法》!《物权法》无力对抗《拆迁条例》的暴力拆迁就不会发生!公民以死相拼的自焚悲剧就不会出现!中国公民——唐福珍的私人财产就会被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起来!
之所以发生公民的自焚悲剧,关键是因为隐藏在背后的地方利益诉求在对抗着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是因为日益严重的官商勾结利益诉求在对抗着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所以,法被藐视!
之所以发生《物权法》无力对抗《拆迁条例》的暴力拆迁,关键是因为在共和国法律法规与权力抗争的时候;权力用超乎人们想象的强大在逼迫共和国法律法规为权力让道。所以,法无效力!
法,是平衡和维系社会秩序的规则。护弱抗强是法的特性,离开这个特性,法就不成之法,而是权者,以及制法者、立法者、执法者的私器,是权者用来强取豪夺的护驾私器。弱者唯能抗争的武器就是自己的生命和肉体!
所以,什么时候,“农夫的茅舍再破旧,风可以进,雨可以进,但国王的士兵决不能进!”成为中国社会的政府行为准则和国民信条时,中国就真正进入公民社会!中国就是真正的法治国家!中国就有真正意义的《物权法》!中国就有真正的希望!中国就真正的大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