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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战网]关于 幻影魔翼 与 KAWAYI 的纠纷处理结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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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潇湘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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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1-01-06
几个月没来 怎么现在掐浪架都是这个水平了 愧不如也
离线toss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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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11-01-06
回 22楼(dcw99168) 的帖子
原来老杜也没看明白·~~~
哎,其实我当天晚上看此贴的时候也没看明白,也是到第二天仔细看了海乖乖的第三点,我才明白的。

说道重证据还是重推论,就要说到到底是普通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更能体现公平公正。
在美国有个很有名的案例(可能记不太清,会有些小纰漏吧):
一群白人打死了一名黑人,所有的证据都能证实这名黑人是被这几名白人打死的,而且就连这几名白人自己也承认(不记得是1名还是多名)打死了这个黑人。但是最后的判决竟然是这几名白人无罪释放,而且这个判决还完全合法。
这就是通过普通法系的陪审团制度玩出来的花招。
陪审团并不是一般人所想象的:德高望重,学富五车之人才能当选。陪审团制度所要体现的是:不一定按照法律来说如何就是如何,而是要尽量体现整个社会的共同价值取向,如何体现,就由这几名被挑出来的陪审员来体现。这就要求陪审员要尽可能的代表广大群众的集体诉求,而精英阶层在整个社会中所占比重极小,所以陪审员大多数都是跟我们一样平凡的路人甲乙丙丁。
这样耍的花招就来了,此案案发地点是在城区内,而城区内居住的大部分是什么人?嘿嘿,大部分都是黑人!贫穷的黑人只能住在看似繁华的城市之中那些看不见的阴暗角落里(jordan,AI都是从这些阴暗的角落里靠自己的努力奋斗,一步步艰难地爬出来的)。而富裕的白人都在阳光明媚,空气清新的近郊有着自己的温暖的窝。
此案被告(那几名白人凶手)的辩护律师,通过各种手段,把此案的开庭地点,从案发地的城区,弄到了这几个白人的居住地。不难想象,在富裕的富人的聚居区,找来的陪审员清一色的都是白人。而最终这群白人陪审员做出的最终判决是什么呢?那就是:“高呼:你妈X,瞧你丫这操行,跟你丫死磕等革命口号,判决这几名白人无罪释放(妈的,这死黑X,就TM该打死;妈的,打死一个还不够)”
有些小点可能记得不太清楚了,但是具体的意思还是说清了,此案在当时造成了极大的轰动。
当然此案只是特例,但是我们不难由其推论,判定其他案件的陪审团是否也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公?连由不同人类个体所组成的一个群体所产生的公决,都会产生不公,那么由君主一人来承担的独裁判定,不是更会由于人类个体的特定因素的不确定性,而造成更大不公么?

我们再拉回到主线:也就是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优劣,
在归结到原始论点:到底是依法而治还是依人而治?
只能说是依现阶段人类的社会科学的发达水平还无法完美的解决,各有优劣。而2种法系的共存也证实了这点。
也许永远也无法解决,毕竟人不是机器,人类个体的差异先天就注定了不公平的因素,但人不是其他动物,虽然不公难以避免,但是对于公正的追求正是人类精神的体现。

罗里吧嗦了这么多,其实最实在的就是:有钱有权。
有钱有权,就可以控制人治
有钱有权,就可以更优先,更详尽的获取信息,从而钻法律的漏洞。
更加有钱有权的,法都是归老子定的,你们丫的都是P民~~~

貌似有点扯远了~~~
拉回来。

依人而治还是依法而治,归根到底都是要尽量体现法律的公平,这就是我一直在强调的法理的精神。
人治、法治只是手段,而法理的精神,也就是对于公正的追求,才是目的。
此案中,关于证据的有否,关于“谁主张谁求证”的原则,都是常识,我几岁的侄儿都懂得问我要证据。
这些细枝末节我只是在贴中顺带的提及一下,根本不是我要讨论的重点。

重点就是 ———— 我第一天没有发现,第二天才注意的;海乖乖差不多也是下意识为之的;HG跟老杜可能都没有看得太注意的 ———— 海乖乖本贴的第三条:
“3,如果幻影说的属实,他在游戏里回复“你是东西???”,我觉得KAWAYI应该在前面有说过“你不是东西”之类的话(纯属正常思维的猜测,毕竟没有截图,不作最后处理之依据)。 ”
这里海乖乖没有把申、辩双方放在同等的道德判定地位之上,违背了追求公正的法理的精神。(论证在上2篇回帖之中)
而且海乖乖基本上应该是下意识的做出的这个判定,因为他在括号中补充说明了这是正常思维的猜测。
而我把 wodeanheishijie 作为类比带出来之后,HG 也犯了同样的错误,直接把 wodeanheishijie 认定在了道德判定不利的地位。 而且还是顺“理”成章的说出的(申明:此处为我个人臆测,我个人判断,有80%的可能是HG不自觉的行为):太平绅士 就应该比 前科犯 有更高的道德判定。

海乖乖 跟 HG 可以说是CNBN的,不说数一数二,至少也是名列前茅的青年才俊。但是他们2人都下意识的或者不自觉的把 本该依照法理的精神公平对待的 某一方,进行了不公平的道德地位的判定。
这才是我大分量码字,要扣住的关键点:

一种错误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被当做正常和理所当然!

而围观群众也没见哪位着重注意到了这点。
所以我才在第二篇回帖中发感慨:
“数千年酱缸积重难返,独权的官本位根深蒂固,法理之路遥遥无期~~~”

吾以尽述吾之所思,望诸君慎之~~~
离线toss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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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2楼 发表于: 2011-01-06
回 29楼(九龙城豪哥) 的帖子
哎呀呀·~~
俺的10 43 好久前就发帖子sell了~~~
那时HG你估计还木有强势回归,
而且俺在sell贴里,还用你的炫耀贴当佐证,与说我sell的贵的童鞋掐架来着~~~
等俺整理好些新东东,俺就把那个贴给挖坟出来
离线kawa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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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3楼 发表于: 2011-01-06
你们太厉害了~此事到此结束吧。

事情并没有那么多复杂,过了一天就忘记掉了。

如果在社会上遇到问题,大家可以互相来探讨下。

tossgirl  好有才华啊~ 我们CNBN人才出众啊~快过年了大家如来上海玩,我买单让大家聚聚。
ACC=KaWaYi
离线小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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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4楼 发表于: 2011-01-06
吐死狗  你太猛了  闲的O疼啊......佩服佩服~~
acc=
QQ=523300200 , Q群名=哒哒
离线幻影魔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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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5楼 发表于: 2011-01-06
Re:回 17楼(幻影魔翼) 的帖子
引用第27楼tossgirl于2011-01-06 14:54发表的 回 17楼(幻影魔翼) 的帖子 :
原来梅兰芳唱旦角他就是个女啊~~~
原来火箭队的00号是只熊啊~~~
原来迪斯尼乐园里面有那么多mickey啊~~~
原来连表象都看不破的不只是黄口小儿啊~~~


原来你晓得我说的是你啊?你也没承认你是人妖或者变态撒。同样的我也有资格根据你的ID质疑你是人妖和变态撒。
你既然是有脑壳的人那你怎么就看不出来我和某人对话他先说的话呢?
我又可不可以说你是主观主义?人不要认为自己按到事的旁边插着腰就可以评说事情的。你先问问某人有没有胆量把他的对话发上来再说。
真好笑,截个图,还要隐藏自己的话。如果是给自己脸上贴金的话,某些人还不跑快点来发!
这个你都看不出来,还好意思上来大言不惭。真的很佩服你的口才,同样还有你的智商。

我没有你的口才,同样没有你那超高的智商,所以我只能码这么多字了,自愧不如啊。
[ 此帖被幻影魔翼在2011-01-06 22:05重新编辑 ]
BUY DRU FHR/40-45LF 召唤变形元素GC
FHR /18-20LF 1MIN SC, GOOD CD SC(RUN 18-20LF MIN+MAX DAM》26)
FHR 1X -2X FD SC,FHR 1-60+LD SC
38-39ED 10MIN, ED+MAX=53猪
11LL 9MIN+LF+STR/DEX 戒指
9-10FCR  55+LIFE LIFE REP 18+STR 7-9的 腰带,最好有PR PLR。
2DRU RUN 3-4 LL 9MIN LF XL,最好是高LIFE,带STR 或者DEX
-15 需求 DTM 20+ PR 最好有LIFE REP猪,DTM 20-30PR 最好再+STR或者LIFE REP黄金猪, DTM STR猪。IAS 55+DF猪,最好60+。
6LL DEX+STR》20手套,不需要IAS
以上DD这个赛季BUY到为止,有货的麻烦PM
离线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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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6楼 发表于: 2011-01-06
本不想参与表演,奈何老大希望我露个脸,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

八年来我处理问题从来不在意别人对我的指指点点,因为世间的任何决定都无法令所有人满意!
坦然!

至于我在别人心里的印象分是高是低和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因为那个人并不是我老爸!
超然!

处罚结果已经定论,阿杜首肯,当事人双方皆无异议,我又何必理会嚼舌之人?
淡然!

仅此一次而已,之后我不再回帖。褒也好贬也罢、夸也好骂也罢,已经不值得我再去表态什么了!
性情使然!


最是论坛道不明,
几回争吵几回停?
虚荣炒作随他去,
且听风雨且听晴!


华丽的谢幕,你们继续演!
[ 此帖被海风在2011-01-06 22:16重新编辑 ]
做强者,多不得好死;做弱者,多不得好活!
ACC=HaiFeng
离线ok-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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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7楼 发表于: 2011-01-06
最是论坛道不明,
几回争吵几回停?
虚荣炒作随他去,
且听风雨且听晴!

好诗。。。。。

    

         作为旁观者。。我不认识当事人和吐死XX 等。。

  我只是很奇怪一种现象:执法者拍板定案了。。当事双方同意了。。偃旗息鼓了。。

       可是却有旁观者看不过去了。。(不奇怪么?)

    是否因为当事人都是出于风头浪尖的人物。。都有“官职”在身,出于论坛的长治久安考虑,大家才同意偃旗息鼓。即使暗地里波涛汹涌愈演愈烈,但是表面上这件事情是过去了。  可是。。为什么还有很多人不能放过呢?

  难道这么件小事,就因为处理结果的阐述上出现了言语上的失误。。而导致天怒人怨了?
虽然。。这事情的发生估计也是由于言语上的矛盾而来的。。

游戏而已。。非要辩一个是非黑白不失毫厘?


ENG

不累的人继续。。偶KC 去
ACC=OK-LangZi
长期收18-19life/3MAX/18+AR  PKSC
30+fr/35+lr 10#洗的橙色鞋子 好PKRING
离线kawa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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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8楼 发表于: 2011-01-06
好了 ,大家不要在议论此事了,在议论下去会被别人看做都不是男人了吧,怎么都斤斤计较那么有味道~我当事人都不理会了!

在此还是要感谢CNBN的海风元老,在杜哥领导的监督下,能够把事情的结果做的那么周全,某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大家都能够接受这个结果也是很另人满意的。


为了CNBN能够更加和谐下去,我们应该多付出一些自己对CNBN一份热情和感慨!

望CNBN 在杜哥和各位GM领导下更加辉煌,明天更美好!
ACC=KaWaYi
离线lin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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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9楼 发表于: 2011-01-06
Re:回 22楼(dcw99168) 的帖子
引用第31楼tossgirl于2011-01-06 16:33发表的 回 22楼(dcw99168) 的帖子 :
原来老杜也没看明白·~~~
哎,其实我当天晚上看此贴的时候也没看明白,也是到第二天仔细看了海乖乖的第三点,我才明白的。
说道重证据还是重推论,就要说到到底是普通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更能体现公平公正。
在美国有个很有名的案例(可能记不太清,会有些小纰漏吧):
.......

我拼死也要维护你发表看法的权利。但这话同时也适合用在海mm身上至于处理结果我觉得大家都看到的。应该没啥问题,好像大饼也没意见,对了,和他还有笔交易没做呢。另外每个人对物品价值看法不一样。虽然不知道hg买你什么DD.不过他卖物品向来便宜所以你的物品在他眼里可能也就那个价。
acc=linfx
如果灌水是一种美德的话,那我早就是圣人了